你想要知道的上海市书协会员发展工作细则修订版来了!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发展工作细则
为推动上海书法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章程》,特制定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上海市书协)会员发展工作细则。凡符合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由两位上海市书协会员介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加入上海市书协。
一
凡18周岁以上的本市居民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在本市生活、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以下入会条件累计达3次者,方可申请加入上海市书协。
二
在创作上有突出成绩者
1、作品入选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书法篆刻展、全国新人新作展、全国五大字体专题展、全国书法形制专题展、全国篆刻专题展或全国刻字专题展任意一次,计入会条件3次。
2、作品入选上海市书协主办的上海市书法篆刻大展,计入会条件2次。
3、作品入选上海市书协主办的新人新作展、形制专题展等任意一次,计入会条件1次。
4、作品在上海市书协冠名主办,上海市书协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的各类展览中获奖,计入会条件1次。
三
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
1、论文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类理论研讨会,计入会条件3次。
2、论文入选上海市书协主办的各类理论研讨会,计入会条件1次。
3、在专业书法报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书法赏评》)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字数不少于3000的论文1篇,经上海市书协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计入会条件1次。
四
在书法教育、编辑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
1、在全日制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学工作满10年,并具有书法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在中小学校从事书法教学工作满15年,并具有书法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计入会条件3次。
2、在市级及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满15年,并具有编辑出版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计入会条件3次。
五
具备高等书法专业学历和成人书法等级考试资格者
1、参加上海市书协与上海戏剧学院联合举办的高级书法研修班学习并结业,经专家审核通过,计入会条件2次。
2、通过上海市书协主办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书法篆刻考级成人书法九级/成人篆刻十级、参加上海市书协与上海戏剧学院联合举办的书法专升本班学习并毕业、在其他全日制大学书法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均可计入会条件1次。
六
在书法组织工作方面有突出成就或对上海市书协活动经费有较大贡献者,且本人爱好书法有一定书写水平,由上海市书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
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年12月接收申报材料,次年第一季度审批。会员审批工作由上海市书协秘书长办公会议负责,并向常务理事会汇报通过。
八
本细则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九
本细则解释权属上海市书协。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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